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攻略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

时间:2021-06-19浏览:2 [ ]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它可以明确我们的权利,规范我们的行为。然后,边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了解在工人受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其原工资和福利。

一、用人单位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能否降低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

带薪停工期是指职工因工伤、职业病停工,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接受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假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在停工留薪期间,我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和福利

带薪停工期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带薪停职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暂停工作和带薪休假的期限,首先提出以下五个问题:

职工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不得在伤残后一次性发放;

停薪留职期限根据医疗终结确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职工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停薪留职期限的延长,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在实践中,关于工伤、停工、带薪休假期限的争议大多集中在期限的确定和工资福利标准上。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两点:

1.我们可以看到《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规定了范围,并没有规定确认的主体和不同层次的划分。然后,我们来看看各省、直辖市、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经用人单位确认,如北京、江西等。在这类区域,制定分类目录,对受伤工人的受伤部位进行详细分类。以北京市为例,企业可以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确认的诊断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如果是多处受伤部位或不同组织器官受伤,应确定受伤部位对应的最长停工留薪期。

但是在实际中,即使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分类目录,受伤部位不在目录中的问题也是存在的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如上海、河北省。《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第37条第2款规定:“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停薪留职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意见确定。

本文原文地址:https://www.jianli365.com/article/10074.html转载请注明原站地址

声明:模板内容仅供参考,天天简历网是一个免费分享简历模板的网站,所有作品(含预览图)均为网友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简历下载